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办法》(信院组发[2003]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学生刘梦佳、姚沛龙、裴雨晨、王亮亮、牛紫岩、喻琪、黄志豪、张灵语、展瑞云、钱梦瑶、吴珉、夏爱梅、侯雨辰、陈耀隆、李新、朱鹏、陈妍、朱明榜、冯颖、简湘育、范中燕、王晶晶作为我院2021年上半年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1日止。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1年3月21日17:00前向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
电话:0376-639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