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信阳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拟同意我院2022级、2024级、2025级共计90名本科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将认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9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教师教育学院困难认定小组反映。
联系地点:教七楼305
联系电话:0376-6390820
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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