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办法》(信院组发[2003]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学生刘源、林露露、肖世强、毛孟春,教师申盼同志,作为我院2018年上半年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1日止。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18年3月21日17:00前向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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