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意见》,我院严格严格依照《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信院字〔2017〕177号)、《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2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评选、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等程序,现将2021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师教育学院团委反映。
材料受理地点:教师教育学院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96638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10月5日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