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5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1号)文件精神,我院严肃、认真地开展了助学金评选工作,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评审,现把我院2021年助学金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详情请查看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向教师教育学院团委反映。
监督电话:0376-6396638
材料受理地点:教师教育学院团委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4日至10月8日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