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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第五届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南

时间:2022-05-01 来源: 作者: 阅读:

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教师教育学院第五届学代会召开指南梳理如下:

一、召开流程

(一)前期筹备

1.请示。学院应在拟定召开学代会的7个工作日前,向学院党委和团委书面请示。请示应包含大会主题、任务、时间和地点等会议基本信息,加盖团委公章。因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除请示外还应上报学院学代会防疫方案,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各组织需将主席团候选人简历等材料上交给学工办办公调研室。

2.批复。学院党委批复后方可召开学代会。

3.学生代表。学院学代会正式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覆盖四个年级,学生代表人数规模综合考虑防疫防控工作要求。

4.主席团候选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需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必须经自主报名、学生组织或者班级推荐、考核、公示等程序产生。

(二)会议召开

1.会议议程。教师教育学院第五届学生代表大会应包含以下议程:

(1)听取、审议上一届学院学生组织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提案;

(4)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2.会议形式。学院学代会原则上应在线下召开,选举环节应无记名投票。

(三)会议闭幕

学代会闭幕后,将选举结果和会议情况进行公示。

二、工作要求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利用学院融媒体平台在本院同学中广泛宣传动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学院团委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学代会相关文件制度。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选举纪律,杜绝拉票等违纪行为。

联系人:姚雨承

附件1:具体要求

教师教育学院团委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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