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办法》(信院组发[2003]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张东方、唐瑞、李洁等25名学生作为我院2023年上半年党员拟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拟发展名单:
张东方、唐瑞、李洁、袁禾、龚丽鑫、刘雲、孟素蝶、沈亚宇、董梦瑶、刘庆萍、邹文静、齐笑艺、施玲玉、刘妹、王梦丹、陈娟、刘亚雯、于晓格、郭婷婷、段锦程、李继红、陈咏怡、张凤云、田丁戈、费书玉。
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
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3年4月12日17:00前向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
电话:0376-63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