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办法》(信院组发[2003]61号)等文件要求,现公示我院2023年下半年党员拟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拟发展名单:
柴焕、张柯、李茜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03日。
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3年11月03日17:00前向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
电话:0376-6390820。
邮箱:xynujsj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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