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2024学年“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教师教育学院严格依照《信阳师范大学“学习进步奖”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办字〔2023〕3号),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经过认真对比评选,现将信阳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2023——2024学年“学习进步奖”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学习进步奖”拟推荐具体名单见下表。
自公示之日起,学生个人如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直接向教师教育学院308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满后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6-6396638
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