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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考评细则

时间:2018-11-07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教师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考评细则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院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现制定学生会考核制度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生会各部门;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总体说明:

(一)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各部门每学期的基础分为80分,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8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或扣分。

(二)学生会成员统分表由学生会办公室保管并记录,量化考核的相应加分或扣分由主席团负责执行,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干事由部长和主席团进行考核,部长由主席团和团指导老师进行考核,主席团由团指导老师考核,并抽调各部门干事进行民主监督。

(三)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聘用、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一考核,视情况给予“优秀学生会干部”或“优秀团体”或“先进个人”等称号,按照分数高低评定称号,每项获奖人数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6%,75分以上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四)开会

1.开会不得迟到、不得无故不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请假。

2.开会时不得看书、报刊杂志、不得吃东西。

3.开会时不得使用手机,务必将手机调成静音。

(五)工作

1.各部门应及时、认真地完成主席团交给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如有违反,学生会将提出批评。各部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在无组织安排两部或多部一同工作的情况下,各部门之间互不干涉彼此工作,如要支援,应向主席团提出申请并上报考核部门,原则上不予私自接(插)其他部门的工作。

2.各部部长和干事应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工作上决不能推诿扯皮。

3.各部部长应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负责,落实好工作。各部干事应全力配合部长的工作,服从部长安排,对于部长交给的工作不得推脱。各部部长应合理、平均分配工作,不得把所有的工作都交予一人。

三、考核内容:

       本考核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学生会工作为主要内容,从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考德:考核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品质,主要看:

1.是否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是否遵守学生会的规定和各项检查要求。

(二)考能: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

1.是否熟悉本部门的工作。

2.是否具备与现任职务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学习成绩是否优秀,是否能很好地处理学习工作之间的关系。

4.工作效率。

(三)考勤: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主要看:

1.是否热爱学生会的工作,工作是否勤恳,作风是否扎实。

2.是否对工作方面提出新见解,研究新情况,是否有创新精神。

(四)考绩: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成绩,主要看:

1.是否认真完成布置的工作。

2.是否在一段工作时间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四、具体考评细则

(一)部门

1.会议情况:

(1)部门全勤的,加3分/次。

(2)在会议中提出建设性管理意见的部门加2分/次。

2.活动方面:

(1)注重与其他部门团结合作的,出色完成任务的加3分/次。

(2)团组织、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部门加2分/次。

(3)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主动提交活动计划并被采纳的加2分/次。

3.常规工作:

(1)主动对于学生会及本部门发展及改革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成功实施的情况下部门加1-3分/次。

(2)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表现积极的部门加2分/次。

(3)对圆满完成任务的部门,部门加3分/次。

(4)对学生会安排的临时工作,应主动配合,认真完成,酌情加1-3分/次。

4.扣分方面

(1)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及时向主席团汇报的部门扣2分/次。

(2)各部必须把每次活动后的活动材料在一星期内交至办公室,不按时上交的,部门扣3分/次。

(3)部门上交学生会的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各类材料等必须书写整洁,内容明确,敷衍了事的部门扣2分/次。 

(二)个人:

1.会议情况:

(1)部门全勤的情况下,成员每人加1分/次。

(2)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人员加2分/次。

2.活动方面:

(1)注重与他人团结合作的,出色完成任务的加3分/次。

(2)团组织、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主要负责人加2分/次,参与者加1分/次。

(3)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主动提交活动计划并被采纳的加2分/次。

3.常规工作:

(1)主动对于学生会及本部门发展及改革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成功实施的视情况加1-3分/次。

(2)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表现积极者加2分/次。

(3)对圆满完成任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加2分/次,协助完成任务者加1分/次。

(4)对学生会安排的临时工作,应主动配合,认真完成,酌情加1-3分/次。

4.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及时签到,不早退不迟到。

(2)值班人员不准玩手机,不准睡觉。

(3)及时打扫值班场地卫生,保持场地干净整洁。

(4)做到以上要求者,学生会学年考评时给予加2分/次。

5.其他方面:

(1)积极参加各类报刊、网络文章的投稿且被录用者加3分/次。

(2)积极参与志愿者工作加3分/次。

(3)在院系比赛中获奖的加1分/次,在校级比赛中为学院赢得荣誉的加2分/次,在省市级或以上比赛中获奖的加3分/次。

(4)获得奖学金的视其等级加1-3分/次。获校级奖学金一等加3分/次、二等2分/次、三等1分/次;获国家奖学金的加3分/次。

(5)其他突出事迹,包括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扶弱助残、义务献血等视其影响,经查属实,每次加3分/次。

(6)参加义务劳动者,视情况加3分/次。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会议情况:

(1)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次。

(2)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未组织落实扣3分/次。

(3)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次,无故缺席三次者予以除名。

2.工作活动

(1)日常工作或临时工作中带有明显不良情绪、不服从安排或不配合的,扣2分/次。

(2)由于个人不当行为对学生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实,视情节扣1-3分/次。

(3)在工作中积极性不高或经教育尚未改正的以及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扣2分/次。

(4)各学生会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生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未按时完成者扣2分/次。

(5)各部或个人,随意损坏、丢失办公室档案、学生会财物等,扣3分/次,并须给予相应赔偿。

(6)在工作中无视或恶意抵触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3分/次。

3.值班方面

(1)值班人员每天必须赶到办公室签到,未签到者扣1分/次,早退者扣1分/次;按规定请假并由学生会内部人员代值的,不扣分;无人代值的,扣3分/次。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值班。值班无公务事玩手机,一旦发现扣2分/次;睡觉扣2分/次。

(3)值班禁止非学生会成员代替值班,若有,则所代替的学生会成员扣2分/次。

(4)值班者本人未到,让人代签,扣3分/次。

4.其它扣分标准

(1)学生会成员违反校纪校规扣3分/次。

(2)学生会成员有不团结现象视情况扣3分/次。

(3)学生会各部工作不协调,干部之间不积极配合,视情节扣3分/次。

(4)在工作中出现包庇,隐瞒事实的扣3分/次。

(5)日常工作,如被普通同学多次提名投诉扣3分/次。

(6)把学生会的内部或保密文件传出去,视情节轻重扣1—3分/次。

(7)以学生会名义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扣1-3分,严重者免除学生会职务。

五、考评说明:

1.考评组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考核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包庇,不徇私。

2.如果各部门成员对考核成绩有疑问或不满,可向相关部门的部长提出申诉。

3.考评成绩从贴出时间起一个星期内,如果无人质疑考核成绩,则认为各部门对考评成绩无异议,同意相关成绩。

4.以上考核条例如遇特殊情况可按实际情况针对性处理。

5.以上所有考评内容如发现有违规操作者将按照相关考核条例进行处理。

6.如有发现包庇、隐瞒等现象,可向主席团反映。主席团须及时的了解调查事情的真相,并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7.以上考评对象为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会的所有成员,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信阳师范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8年6月

附工作考评标准电子表:

教师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考评细则 挂网电子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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